陸生在校保險及全民保險須知

◾陸生「團體商業醫療保險」就診及理賠申請須知

一、法規:

所有在學大陸學位生在臺就學期間均需持有醫療、傷害保險證明文件,待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資格後,則自動納入,不需再額外購買醫療保險。相關法規請查閱: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(第12條)

二、注意事項:

▻全台灣已加入全民健康保險之特約醫院、診所均可就診
▻在保險有效期間內,因傷、病、事故接受門診或住院治療時,費用先行墊支,之後檢附醫療文件提出理賠申請意外、疾病醫療
▻理賠於2年內內提出申請

三、申請所需文件及流程:

請備妥下列文件至國際處填寫理賠申請書,由國際處統一繳交至保險公司公 司申請理賠。 

▻收據正本

▻診斷證明書

▻入台證影本

▻郵局存簿影本

四、理賠項目:

只限必要的醫療行為,健檢、施打疫苗、美容、洗牙 …等將不會獲得理賠

五、理賠金額:

▻門診:收據實支實付,每日新臺幣 1,000元為上限

▻病房費用保險金,每日最高限額新臺幣1,000元

 

◾陸生全民保險須知

 

一、申請資格

衛生福利部112年11月24日公告,內政部移民署許可發給事由為「陸生就學」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,為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所稱「經本保險主管機關認定得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之證明文件」並自113年2月1日起生效。故自113年2月1日起,持事由為「陸生就學」之入出境許可證入臺之陸生,應依法參加全民健康保險。

 

二、何時開始加保?

自在臺居留滿6個月之日起投保(指在臺連續居住達6個月,或期間僅出境1次且未逾30日, 出境天數扣除後併計實際居住期間達6個月),公告日前已來臺且符合前開規定之在臺灣地 區居留期間,得併入參加健保前應具備之6個月等待期間計算。

 

三、須負擔多少保險費?

保險費每月1,377元,陸生自付6成(826元),政府負擔4成(551元)。